张家口市教育局
关于张家口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考核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服务于全市教育争创全国一流工作水平发展的需求,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冀教师[2007]22号)和《张家口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市教育局将对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进行任期考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张家口市第一、二、三届中小学骨干教师和第一、二届骨干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2006年以来市级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专业成长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情况。包括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教育科研、公开课、示范课、送教下乡、参与校本研修和培养青年教师、参加远程学习及专题培训等方面。
三、考核步骤及结果应用
1、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写出个人自评报告。
2、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按照《张家口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对本范围内的市级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初步成绩;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的考核情况,参照骨干教师在研修活动中的表现,骨干教师参加专题培训及远程培训学习等情况确定最终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骨干教师总数的10%。在届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本次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以上的市级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将被重新认定并换取证书。不合格者将不准予参加下一届中小学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的评选。
四、时间安排
2012年11月31日前,完成对全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进行考核的工作。具体安排为:
1、
2、
五、工作要求
1、骨干教师考核及动态管理是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是对骨干教师成长的奖励和鞭策,也将对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起到巨大推动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注意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骨干教师的实际能力和模范作用。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县区教育局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
3、骨干教师远程学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评为优秀,经补考不合格者,考核为不合格。
4、有关材料
(1)个人材料
《张家口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考核表》(填写内容为2006年以来的情况,多余部分可另附,内容必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材料打印一律用A4纸);骨干教师个人总结自评报告。
(2)单位上报材料
张家口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考核成绩统计表、各单位考核工作总结(电子文本形式)。
附件1:张家口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年度考核表
附件2:张家口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考核成绩统计表
张家口市教育局
2012年4月9日
附件1、骨干教师考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