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年级举行关于河北省普通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和答疑家长会

发布时间:2019-04-29 19:53:40 丨 阅读次数:2350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2018级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恰逢新一轮的高考综合改革。本次改革,承载着广大考生的美好期盼,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注度极高。

为帮助学生和家长全面学习、系统了解和准确把握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程序规则等,4月28日,我年级在体育馆召开家长会,邀请张志高副校长为家长作政策解读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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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新机制“两依据、一参考”

从2021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将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二、新高考怎么考?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即通常所说的“3+1+2”模式。

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考生在物理或历史中所选择的1门科目,满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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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有12种组合

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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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如何确定选择考科目

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主要是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第一,考生可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按照对各科的喜好程度进行选择。

第二,考生要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第三,考生可根据所在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五、选择考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合格考结束后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但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我年级根据学生多次模拟选课的情况,最终确定8种组合,即上表中的1、2、3、4、7、8、9、10组合。

六、等级赋分的规则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每科原始成绩为100分,转换后赋分成绩满分为100分,赋分起点为30分。

转换时将各科目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各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按照事先确定的比例,依照转换公式,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赋分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的人数(不含缺考及因违纪作弊已被取消该科成绩的人数)。

七、高校怎么录取?

普通高校将严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本、专科来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以按物理科目组合招生,也可以按历史科目组合招生,那么也需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增加本科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和征集志愿次数,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填报的需求。

自2021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另行制定,于2020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张志高副校长对本次高考改革政策理解到位,讲解深入浅出,面对家长们提出的各种疑问,都耐心细致的一一进行作答,受到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面对新的变革,大家难免迷茫忐忑,但世间所有的成功,皆因有备而来。相信有领导、老师和家长的保驾护航,我们的学生只要脚踏实地的学好每天的功课,就定能拨云见日,抵达成功的彼岸。